「推動廢物循環再造產業」議案辯論發言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席: 對於方剛等議員今天提出的「推動廢物循環再造產業」議案和有關修正案,當中有不少好的意見,我是認同的。 推動環保減廢,涉及的層面很廣,就以我過去較為關注的廢電器及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為例,就有不少問題,因為,據我所知,單單係2008年,香港產生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總量超過70,000 公噸;而且,由於香港人都慣於追上最新的電子產品潮流,由此洐生的電子廢物數量日漸龐大,過去數年的按年增長幅度約為2%。要處理數量如此驚人的電子垃圾,實在不容易,因為,電子垃圾的分解較為相對較為困難,一旦處理不當,更有可能釋出有害物質。 如果只係靠自願性質的生產者責任計劃,是否能收到效果呢?事實上,香港從2003年起已經先後推行三個回收試驗計劃,可是,這些自願回收計劃每年合共可收集的產品數量,只佔香港每年所產生電子垃圾總量的1%左右,正如業界朋友指出,那些回收中心往往只是簡單將舊電器回收到拆解場,完全欠缺妥善處理的儀器和工作程序,例如:工人在拆解過程中欠缺保護衣物或工具、廢電器有部分露天棄置等,隨時有可能增加廢電器內有害物質洩漏的風險。我們從過往的這些經驗可以得到甚麼啟發呢?要達到政府在「廢電器及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所列明的目標,妥善處理電子垃圾,就絕不能靠小打小鬧,不但需要有整體的政策和規劃,而且需要以發展專業的廢物循環再造產業的辦法加以處理。 究竟,香港有沒有可能發展廢物循環再造產業?海外有甚麼相關經驗值得借鏡?本地相關業界的一些朋友去年底曾經組織了日本考察團,以便了解日本循環再造系統及有關技術。原來,日本當時使用中有超過3 億件家電產品,而日本在199 8 年就開始進行為期3 年的諮詢,並與業界磋商可行性,最後於2001年4 月立法。因此,他們所制定的棄置處理流程比較有系統及有效, 而且有一套廣泛的循環再造政策,全國約設有3 80 個電子電器廢物收集站。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整個日本社會對「廢棄電器及電子設備」有公民責任,消費者亦有責任支付運輸及回收再造費用。再睇番香港,本地業界一再向政府反映,欠缺地方發展廢物回收及循環再造產業。所以,我今天要向政府提出的第一個建議是:檢討各區的政府用地,在不影響社區居民的前提下,撥出地方給廢物循環業界作為收集及臨時儲藏廢物之用。 本地業界面對的另一個困境是,效益不高,基本上收入只是依靠售賣回收物料,相比之下,外國廢物循環企業大約只有15%收益是靠售賣回收物料,另外85%收益是來自廢物处理收費。究竟,海外廢物循環業界是用甚麼方法去取得較大的效益呢?我們不妨再參考日本的例子:日本共有48間循環再造廠,以其中一間大型的電子電器環保循環再造中心為例,需要約200名工人,每年可以處理100 多萬件電子垃圾,換言之,平均每日處理3000件電子垃圾,而且由於運用第二代技術,所拆出的物料已有98%可以循環再用。再睇番香港,正如我前面講到,很多回收場只是限於將舊電器拆解,真係有天壤之別。我今天要向政府提出的第二個建議是:要以不同的經濟手段,鼓勵本地業界善用科技,提升循環再造技術及管理。另外,政府可考慮全面實施產品環保責任制度,例如,向廢物制造者適當收費, 以補貼廢物循環企業生產成本及盈利。 此外,據業界估計,香港有2 ~ 3千萬件家電產品,當中涉及很多的產品牌子和型號,但目前能夠妥善處理及循環再造的地方和設施都嚴重不足,因此,香港實在很難以單打獨鬥的方式發展廢物循環再造產業,至少很難取得較好的成本效益。我今天要向政府提出的第三個建議是:在不增加本地需要處理廢物量和環境影响下,推動區域合作,讓業界引入外地可循環再生資源;政府尤其應該積極考慮,配合國家「十二‧五」規劃和珠三角規劃綱要的實施,與珠三角地區政府及產業洽談合作,協助兩地業界合作發展綠色珠三角環保產業,探討共用設備或合作興建循環再造中心,由不同的地方分工合作,舉例說,東莞專門處理舊電視,香港專門處理舊雪櫃。當然,要達到這個分工合作的目標,還有不少實際問題需要解決,例如,要有兩地認可的營運商發牌制度,又要適當解除兩地之間電子廢物進出口的限制,業界的運輸成本又需降低,但與珠三角合作發展廢物循環再造產業,絕對是可行之道。 所以,我認為,以香港目前的條件,自行單獨發展廢物循環再造產業,成本效益成疑,如果將所涉及的處理費用,全部轉嫁給消費者去承擔,又不合理。政府應盡更大的努力,促進區域合作,積極協助本港和珠三角環保產業界合作,發展高增值的廢物回收技術及產品開發,以促使廢物循環再造產業邁向高科技及高產值的新陼段。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