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2009 譚偉豪議員就“推動本地創意產業發展”議案發言 Print

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

譚偉豪議員就“推動本地創意產業發展”議案發言 

 

主席,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

主席先生,立法會過往一路要迫政府開職位,保就業、救中小企等等,我完全贊成。但係,只係治標不治本,唔能夠令香港長遠擺脫經濟困局。我認為,要令香港向新經濟轉型,創造新嘅競爭力,就必須靠「創新」和「創意」,因此,我今日提出呢個動議。 

【點解香港需要迫切發展創意產業?】

原因就係,好多人擔心,傳統產業逐漸萎縮,發展創意產業先可以為香港人,特別係年輕人,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尤其係特首多次講嘅高增值就業機會。

隨著珠江三角洲產業轉型,再加上金融海嘯嘅影響,當地有好多工廠倒閉,傳統職位流失得好多,製造業萎縮,又直接影響到香港經濟支柱之一嘅物流業,專業人士嘅職位亦往往受到波及。

至於金融業,以往每年都吸納一批大學畢業生,但係,係金融海嘯衝擊下,金融業已經成為裁員和收縮嘅重災區。

政府究竟有冇意識到,香港面臨嘅失業情況可以去到有幾差?政府亦唔好忘記,香港每年亦大約有18,000個全日制大學生和研究生投身就業市場,單靠本港四大經濟支柱「食老本」已經越來越行唔通。

 

【本地創意產業以往停滯不前,政府嘅政策和領導是否責無旁貸?】

中央政策組係2003年就發表過一份「香港創意產業基線研究」報告,將本地創意產業分為文化藝術、媒體、設計呢三大類共11個行業,分別係:1. 廣告,2. 建築,3. 藝術、古董與工藝品,4. 設計,5. 數碼娛樂,6. 電影與錄像,7. 音樂,8. 表演藝術,9. 出版與印刷,10. 軟件與電子計算,11. 電視與電台。我地不妨統稱為「創意十一行」。

報告出咗嚟,我地一等就等咗五年,特首先至係最近一份施政報告中講到,要成立創意產業辦公室,推動創意產業發展。政府以往淨係做研究報告,並無實質措施,得個「講」字,睇唔到有乜成果。就係因為政府推動不力,既缺乏有效的政策,又冇幫助業界打開國內市場,更缺乏整體統籌,令香港白白錯失了不少機會,以致香港缺乏創意產業嘅品牌和形象,導致「創意十一行」至今停滯不前,好似本地嘅電影和音樂行業,已逐漸失去優勢,政府實在係責無旁貸!

相反,英國倫敦雖然早已發展為國際金融中心,但由於政府有前瞻性,識得居安思危,從1997年開始,制定政策扶持創意產業,令創意產業每年有可觀嘅增長,到咗2006年已佔其GDP的8%,就業人數達200萬人,與金融服務業一起成為倫敦的兩大支柱。

在亞洲,韓國過去多年亦大力推動創意產業,在政府的支持下,韓劇和網上遊戲成功打入亞洲各地市場,讓韓國年青人獲得很多發展和就業的機會。

主席,我好想問下局長,政府究竟知唔知道,其他國家和地區發展創意產業所投入嘅資源和力度有幾大?係上個月,我同一啲業界朋友去咗上海,睇見上海近年積極推動傳統出版業向數碼出版業轉型,爭取到成立首個「國家級數字出版基地」,密謀發展成為國內數碼出版嘅龍頭。

而係今個月15號,一班業界朋友又叫我一齊去台灣,過往台灣投放好多資源,發展科技產業嘅成績有目共睹,而家佢地又積極發展數碼娛樂,所以,業界朋友好想了解一下,台灣有乜嘢政策去發展呢啲創意產業。

主席先生,業界朋友好心急去搵出路,而特區政府一路都冇去扮演一個積極參與嘅角色,令到業界好困惑、好失望。

 

【香港點樣先至可以發揮到我地嘅競爭優勢,打破目前的困局?】

香港是個自由開放的城市,絕對有創作自由嘅空間。香港人思想靈活,加上多元文化的背景,資訊及言論自由、知識產權都獲得保障。這些都是發展創意產業的有利條件,亦都係我地市民最珍惜和最需要維護嘅資產。

不過,本地創意產業以往遇到唔少困難:本土市場太細,搵唔到足夠嘅供應鏈,行業之間又分散發展,完全缺乏協同效應,融資又有困難,最慘就係,政府對呢個產業缺乏清晰定位和明確嘅政策。

香港作為一個中國的國際都會,可以發揮重要嘅橋樑角色,特別係,係珠三角區域規劃中尋求新定位。最近,國家公佈了《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包括提出了建立“數字珠江三角洲”,促進網路資源分享和互聯互通,其實,香港業界面對嘅最大發展障礙係,未能同內地互聯互通。本地音樂、出版、電視、數碼娛樂等業界朋友向我反映,佢地面對嘅主要困境係,本土市場太細,大家都希望,特區政府協助業界通過 CEPA,用先行先試方式,打開廣東省市場,將香港定位成為珠三角創意產業中心。

 

【特區政府究竟明唔明白,未來發展創意產業嘅核心動力係邊度呢?】
主席先生,要發展新嘅產業,一定要了解未來嘅趨勢,雖然創意產業並非新嘅行業,但業界一再向我表達佢地嘅憂慮,話政府真係完全唔明白,資訊科技對整個創意產業嘅發展係幾咁重要。我好想係呢度話俾政府知道,根據好多國家嘅發展策略,資訊科技,特別係數碼化和網絡化,係未來創意產業發展嘅核心動力。正因為資訊科技的進步,不斷咁拓展咗創意嘅空間。

舉個簡單例子,隨著寬頻上網、流動電話、Wifi等資訊科技普及之後,據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預計,數碼音樂銷售額在2007年將佔整體音樂市場的15%,達到29億美元,而且仲係每年急速上升,因為,發展數碼化和網絡化嘅創意產業,既可以拓展彊界,衝破本土市場嘅限制,又能夠激發Web2.0時代人人平等參與創作,令到從生產商到用家嘅整個「產業鏈」係網絡化下連成一體。所以,傳統創意產業+IT,絕非1+1=2咁簡單,而係潛力無限。

舉個例子,盛大集團是中國數一數二嘅網上遊戲公司,佢地嘅創辦人陳天橋曾經係中國首富,最近投資建設「起點中文網」,吸引到成千上萬嘅網上小說作家,收錄了20多萬本原創小說,目前註冊讀者超過2000萬,建立咗相當完善的創作、培養、銷售一體化的電子出版機制,一啲小說仲被改編成遊戲、電影、動漫,形成網絡原創文學嘅創意產業。

所以,資訊科技絕對可以令創意產業產生爆炸性嘅發展。

 

【政府採取有效行動,而家已經係刻不容緩!】
我提出呢個動議,就係要促使政府盡快用行動去落實。不過,一講到落實,就需要錢,雖然錢並非萬能,但無錢卻萬萬不能,其實,政府係咪投放足夠資源,好能夠反映出政府係呢件事上面,究竟係咪真心實意去推動。因此,我建議,政府設立一個為數30億港元嘅「創意產業基金」,用途包括鼓勵更多創業者創業,資助大學進行創意產業研究和培訓人才,吸引外國知名嘅創意企業來港發展,促進跨行業合作,特別係促進網絡新經濟和傳統創意產業嘅合作。

我希望呢個動議,能夠令到香港的「創意十一行」可以發展,為香港人、尤其係年輕人,創造更多高增值嘅就業機會,甚至發展成為本港嘅第五大支柱產業。

政府將會係4月1號成立創意產業辦公室,呢個我係支持嘅。但好多朋友都向我表達憂慮,擔心屆時嘅主管官員係咪有足夠嘅能力和權責去推動創意產業。所以,我建議政府,開設一個D6级職位去領導創意產業辦公室,以確保真係做到高層次嘅策劃和統籌,並做好政府跨部門嘅協調工作,更要能夠代表到香港,帶領業界一齊去同其他城市的相關官員協商和合作。

最後,香港與其要救要保,不如創新路,但要創新路,首先要有新思維,仲要敢於承擔,呢個就係我對政府嘅期望。

敬請各位同僚支持我嘅動議,令政府盡快落實各項建議。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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