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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2010 "加強監管住宅物業銷售" 動議發言 Print
LegCo Affairs - Speech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加強監管住宅物業銷售" 動議發言

 

主席:

香港市民要置業的時候,往往是買「樓花」,物業資訊需要依賴發展商推出的售樓說明書和廣告宣傳,以及由地產代理提供的資料,其內容難免含糊或不盡不實,直到日後交收現樓,買家才發覺有關物業資訊與事實有很大出入。政府最近向發展商發出新指引,要求改善物業資訊的發放,包括須同步在他們旗下網頁上載售樓說明書及所有價單。雖然方向上正確,但最重要的是,怎樣更好地落實執行?畢竟,置業是很多市民「一生人最重大的投資」,如果資訊不對稱,甚至令他們遭到誤導,對他們十分不公平。

全民參與互動監察

究竟,怎樣才可以使虛假資訊無所遁形呢?我覺得,不妨參考維基百科的模式,由政府推動設立一個全港樓花網上資料庫,要求所有發展商公佈旗下全港各區物業資料,地產經紀亦可提供最新成交資訊,同時藉此建立民間2.0互動討論和監察的平台:例如,作為買家,他可以將收集到的物業資料、在物業交易過程中遇到的疑難、以及對發展商或地產經紀的投訴等訊息,在網上張貼(當然要注意保障自己的私隱資料),讓大家一齊討論,互相幫助,同時共同參與監察,藉此善用民間力量,監察發展商披露足夠和正確的資料,而地產代理亦會對他們的推銷內容更負責任,絕對可以提高「樓花」銷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令置業人士得到足夠的消費者資訊及保障。

政府應帶頭開放資訊

我認為,政府除了要有效監管地產商發放物業資訊之外,更應該以身作則,盡量開放它所掌握的物業資訊和改善查冊機制。事緣一些想置業的朋友曾經向我大吐苦水,現時無論是土地註冊處和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網上查冊系統,使用起來相當不便,例如需要分別上網登入不同部門,使用前或者需要先行登記,更令人費解的是,通常要收取各項費用,其實,網上查詢或下載打印,並不會額外耗費政府的資源,並不存在要收回成本的問題;而更為重要的原則是,政府所獲得的物業資訊,其實屬於公共資源,理應讓所有市民在網上自由查詢或取用。此外,大家或者會記得,政府十多年前曾承諾會集齊各部門所掌握的相關物業資訊,設立一個中央資料庫或平台,至今仍未見其影蹤,所以,我相信,政府對於公共資訊的透明化和公開化政策要盡早檢討。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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