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行政工作的電腦化計劃撥款將增加9%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在本周一的會議上,就政府在2011-12年度推行新行政工作的電腦化計劃撥款、收費流動內容服務,以及聲音廣播牌照中期檢討工作進度報告進行討論。 有關2011-12年度推行新行政工作的電腦化計劃撥款,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預算,在2011-12年度所需的整體撥款額為7億8 000萬元,較2010-11年度的7億1 500萬元撥款額增加6 500萬元,增幅約9%,其中新展開的電腦化計劃有153項,涉及1億3 800萬元,包括保護資料和系統保安、對提供服務至為重要的系統進行維修、落實政策大綱,以及改善客戶服務和提高生產力四大類。我關注到政府去年就有關整體撥款的使用情況,以及政府有否預留額外款項,以開展推動電子公民參與的新項目?
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顧問服務及營運)麥鴻崧表示,有關計劃撥款的支出,近年都有良性增長,由幾年前的超過70%,逐漸增加至去年的98%,政府又會在發現項目支出未如理想時,接受新項目加入,盡量善用撥款。此外,有關推動電子公民參與的項目,部份會由部門的經常性開支撥款進行,政府將於下月召開大型會議及推出培訓計劃,進一步讓政府部門認識到,善用資訊科技帶來的方便及好處。
2011-12年度用以支付實施行政工作電腦系統計劃的建議撥款詳情,請瀏覽 http://www.legco.gov.hk/yr10-11/chinese/panels/itb/papers/itb1108cb1-297-3-c.pdf
業界自行規管流動內容服務收費初見成效 在去年底和今年初,有關收費流動內容服務的計帳爭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電訊管理局和業界隨即訂立了《收費流動內容服務守則》,並設立業界自行規管計劃。對於業界自行規管計劃的進展,我主要關注三方面問題:(一)同意遵守守則的流動營辦商數目?(二)行政機構向內容供應商發出合格證明書所收取的行政費用?(三)計劃實施前後,內容服務供應商數目的變化?
電訊管理局總監利敏貞回應時指,現時五間流動網絡營辦商都同意遵守守則,而行政機構並不會向內容供應商收取行政費用,至於內容服務供應商數目的變化,政府並沒有這方面的統計,不過,計劃實施前,最盛行的時期有超過30間內容供應商,現時則有15間內容供應商取得合格證明書。我認為,業界先行自我規管的做法正確,但我希望,有關計劃的實施,在保證消費者權益的同時,又不會增加業界的成本。 期望兩家電台提供全面免費網上節目重溫 至於聲音廣播牌照中期檢討工作進度報告方面,我關注到兩家電台會否將廣播節目內容,讓市民可以在網上免費重溫?政府日後會否規管網上廣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謝曼怡表示,聲音廣播牌照只規管模擬廣播的節目,網上廣播的節目則不受規管。兩家電台代表則表示,希望日後可以逐步做到免費讓市民在網上節目重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