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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ing Report of Legislative Councilor Samson Tam Wai Ho (Information Technology) (January 2010)
I. Focus Updates
1. 協調政府和電訊業界就收費短訊問題達成共識 早前,消費者委員會就收費短訊引起的計帳糾紛發表報告,隨即引起公眾關注。由於現時本港有數以百計的內容供應商,均不受電訊管理局監管,以致濫收短訊費用的個案不斷增加,所以我認為,當局必須正視及監管有關問題。為此,我曾與電訊業界和電訊管理局聯絡,在多方協調和努力下,電訊業界和電訊管理局終達成共識,同意訂立一套業界守則,以提高流動內容服務的收費資料的透明度及改善有關安排。電訊管理局於1月11日的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上公布了有關守則的內容,包括要求內容供應商:提供清晰的收費資料;先得到消費者的明確同意,才可提供服務;向流動服務用戶清楚說明終止服務的安排,而有關安排必須容易明白及執行等。政府承諾,若在實施守則後,問題仍然存在,當局會考慮是否有需要修改法例,以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2. 就「建立全面保障消費者制度」議案提出修訂 立法會在1月6日就「建立全面保障消費者制度」議案進行辯論,原議案的其中兩點要求:
由於考慮到上述兩項建議執行上存在困難,而且未必合符實際需要,所以我提出修訂,建議經營商以書面或電子方式發出條款通知後,經消費者以任何形式再確認便可生效。而原議案要求服務條款及收費要透明公平,我認為很難就公平有一致的客觀標準,所以我將該部分修訂為,服務及收費條款等均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3. 政府擬就加強數碼環境中的版權保護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日前,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再次就數碼環境中加強保護版權的建議進行討論,並聽取相關團體的意見。我在會上表達了三項關注: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慧蘭回應時表示,政府會繼續透過不同的平台諮詢各界意見,例如三方協作會議,政府亦會參考世界各地的做法,目標在今年下半年把有關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4. 舉辦專家小組會議探討成立科技局對香港的重要性
5. 與業界合辦「2012政改方案」論壇 究竟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應該用甚麼辦法產生呢?為鼓勵本地資訊科技界更多朋友探討和回應政府的諮詢文件,我的議員辦事處和香港電腦學會聯同多個資訊科技界專業協會舉行了一場論壇,邀請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出席,讓大家可以作建設性的交流。我在論壇上提到,本港雖有逾六萬名資訊科技從業員,但現時的登記選民卻不足六千人,應該擴大選民基數。不過,論壇參與者對於如何加以落實,特別是在如何吸納更多年青選民方面,仍存在不同意見,有待業界進一步探討。
6. 漁農界希望政府提供免費軟件使用 在全球經濟轉型下,本港漁農業的發展空間明顯日漸減少,加上特區政府過往未有制訂全面的漁農政策,以致漁農業界在缺乏政府扶持的情況下逐漸被邊緣化。為此,我的辦事處在本月22日舉辦了「IT與漁農業」圓桌會議,探討如何善用資訊科技,以促進香港漁農業的發展?會上,有IT界及漁農界朋友指出,特區政府應效法台灣和日本政府,為漁農業界提供免費軟件使用,協助業界拓展新的發展空間。此外,漁農界亦希望,最終能夠在本港建立業界的「優質」標準,從而提昇市民對本港漁農產品的信心。
II. Articles Sharing (Chinese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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