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你好: 本人於八/九年前在YAHOO(HK)BLOG開設網誌..當時YAHOO以自由開放態度接受開戶.不少網友為求好玩,為求與別不同.在填報生日資料時.數字有大有少..由剛出生.到二/三百歲都有....最近,YHAOO竟以[YAHOO保護兒童條例].從生日資料中,過濾出一批[未夠十三歲的網友].將他們趕出YAHOOBLOG....;;除非你拿身份証去給他核對.夠歲數的才可以繼續保留戶口....##..首先.有權查閱他人身份証者.只有經過丁憲的執法人員/銀行法律類的機構人員...而其他私人機構聘用人員.是在社會認同的情況之下.相方同意而進行...在YAHOO此事上,他確實有違/甚至侵犯他人私隱的行為.....如果公眾容許他..這種風氣,會破壞港[一國兩制] ..不是嗎? 大陸才容許秋後算帳...而香港的普通法.是不歡迊[追溯]的....既然網友開戶時.未受限制.那能隨便以新例來滋擾之....我舉一個例子.....[丁權]如要取締.只能出現一個情況==香港再沒有新的丁權註册..但,己存在的丁屋,繼續住人....你能想像香港的普通法容許[追溯].一個把港的丁屋拆個稀巴爛嗎 ? 只有內地制度才容許這樣....我多次電郵通知並要求保留我的網誌.唯YAHOO三番九次以同一個[在法理上,本來就不合用於舊網友舊戶口]的兒童保護條例來回覆我. [講唔埋欄] 怎辦 ? 他們會在本月底消毀所有不及十三歲的網誌.
可否請你幫忙,向YAHOO提出延期 ? 暫時保留我們的網誌.可以[凍戶]直到我[夠十三歲]根據八/九年前的資料,再過兩年,我就夠十三歲,屆時重新新開該戶口的功能....即如,未夠十八歲不能領取遺產.而該筆遺產不會被消毀..對嗎 ? 希望一切按香港普出通法辦事.....謝謝,並請你盡早叫停YAHOO..過年後再討論也可..若由得他KILL BLOG 過年後.就於事無補. 謝謝,X'MA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