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上音樂何時起飛? Print

刊登於《星島日報》, 2010年3月25日

年輕人特別喜歡發歌星夢,大概是認為做歌星既生活得多姿多采又能賺錢吧。不過,我剛剛應邀參與了陳輝虹主持的一場研討會,聽到音樂業界不少朋友大吐苦水,以前,每年都產生很多白金唱片和金唱片,如今,唱片已難得達到這類銷量要求,唱片業可謂步入寒冬期。一般人可能以為,政府近年倡導六大優勢產業,音樂產業理應漸入佳境,但業界朋友卻連連搖頭,而他們並非杞人憂天,是有具體的數據支持:據國際唱片業協會的資料顯示,全球音樂銷售總額已由○○年的四百億美元,下降至○八年的一百八十四億美元,整個產業鏈的收縮達到了危機性的邊緣。另一方面,愈來愈多朋友喜歡在網上分享音樂,由此衍生出不少侵權行為,例如,一些網上討論區往往出現非法上下載音樂作品,令業界蒙受頗大損失。

日韓「網音」有聲有色

互聯網的出現儘管對傳統音樂產業造成了一些衝擊,同時也帶來新的機遇,全球網上音樂可謂由○○年起步,所佔市場份額在 ○八年已上升至二成一,可惜,較成功的例子暫時只在外國出現,例如韓國和日本的網上音樂都做得有聲有色,這次參與研討的就有來自日本第二大電訊公司KDDI的代表,據他表示,日本網上音樂相當發達,去年的銷售總額達到九百零五億日圓(約折合十億美元),而且逾九成是利用流動通訊服務提供。他們的公司更摸索出三招去對付網上侵權內容:其一,是在其網頁的搜尋結果中將所有非法音樂網站排除在外;其二,是堵截非法音樂內容的上載;其三,是與各大唱片公司的官方網站聯手對付侵權行為。

大家可能立即想到:既然外國已有成功案例,香港網上音樂為甚麼未成氣候?不少朋友覺得,香港對於數碼版權的保護,仍有很大的不足,令到業界對於發展網上音樂有所卻步。

既要立法又不要「惡法」

其實,由於網上侵權活動日益損害創意產業經營者的權益,一些較先進的海外司法管轄區,例如法國、英國、澳洲等地,都制訂了法律條文,以打擊網上侵權活動。本港社會對這個議題已討論多年,政府也完成了公眾諮詢,收集到不少意見,正探討參考外國經驗,修補現行法例的漏洞。不過,鑒於市民對增訂刑事罰則的建議存有爭議,部分市民擔心相關條文有可能淪為「惡法」,令人動輒誤墮法網。當局應充分考慮這些情況,務求新法例能取得適當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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